法律百科吧

工程款過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一、工程款過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工程款過了訴訟時效怎麼辦?

承包商可以採取書面發函(對方一定要簽收或採取掛號信等形式證明已送達)、向清欠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投訴(一定要有書面記錄)、與發包方補充協議或簽訂還款協議等辦法,使訴訟時效中斷。

在工程欠款發生後,債權方要及時向債務方追討,瞭解清楚法律規定的工程欠款訴訟時效是多久,以避免過了訴訟時效而導致欠款追不回的風險。

另外,總結下來還有一些恢復時效的辦法:

1、錄音催討法:有一個工程尾款幾十萬元拖欠長達10年未還。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允許的方式,採用電話錄音、錄像,取得了時效中斷的視聽證據。通話主要內容應包含:一是對方欠款數額;二是施工方自何時以來一直在主張債權;三是何時歸還欠款。

2、銀行轉賬法:如某工程業主拖欠幾十萬元工程款,多年來業主以各種藉口推拖不還,也不作對賬記錄,致使債權超過了訴訟時效期。為了獲得證據,施工方可以確立了首先派人去對方單位清欠,對方能給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現金,要求從銀行走匯票,想方設法恢復訴訟時效。

3、協商對賬法:雙方重新簽訂的聯繫單、對賬單是有效清欠證據。

4、故意主張法:若欠款金額為4萬,已超過3年時效。施工方以特快專遞方式致函業主,故意要求清償8萬元欠款。有時債務方覺得冤枉,回函只承認其中的4萬元。這樣覆函就是施工方勝訴的證據。

二、工程款拖欠如何處理?

1、協商方式,發生工程款拖欠後,承包單位應主動與建設單位溝通,瞭解拖欠原因,制定相應的對策。然後,由主管領導、承包當事人及財務、計劃人員組成談判小組,與建設單位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確定還款方案或簽訂還款合同

2、調解方式,工程款拖欠後,承包單位除協商外,可以請求有關部門,尤其是請政府主管部門調解。因施工中產生種種糾紛而造成的工程款拖欠,更應請政府主管部門、承擔擔保單位及勞動仲裁機構等進行調解、仲裁。

3、法律方式,法律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仲裁,即就工程款拖欠具體事項到仲裁機關,請求仲裁。仲裁協商,調解相比着,成本較高,但卻具有法律強制執行的效力,申請人可以直接提請法院予以強制執行。二是訴訟,即向法律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返還工程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