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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欠材料款能訴訟保全嗎

工程欠材料款能訴訟保全嗎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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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材料款糾紛有哪些


非政府性投資項目拖欠工程款的原因

早在兩年之前,最高人民法院就着手解題,準備給出一個統一的司法答案。經過無數次的研討、論證和反覆的修改、完善,最高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合同施工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討論稿)》(下稱司法解釋)很快將正式出台施行,有關工程款糾紛的處理以及其中一系列疑難複雜的法律問題終將有統一的執法標準和尺度。縱觀該司法解釋的全文,有關工程款的結算標準和解決工程款拖欠的條文佔了相當的比例,對矛盾突出的疑難問題給出了明確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對於規範建設工程糾紛案件的準確審理,對於完善和推進建設工程的立法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推進作用。

建設工程合同糾紛中有關工程款糾紛案件,在目前的司法實踐中主要存在以下八大疑難問題:

1、對嚴重拖欠工程款的背景下,作為最底層的農民工工資如何保護;

2、一個項目先後簽訂幾份合同即黑白合同,應以什麼作為計價依據;

3、拖欠工程款應計取利息,利息應如何計取;

4、拖欠工程款可以順延工期,憑什麼可順延,順延應具備什麼條件;

5、墊資是否違法,如何準確認定,應如何處理;

6、發包人遲遲不確認工程結算應以什麼作為處理依據;

7、造價鑑定應如何把握,鑑定結論是否自然可作為判決依據;

8、審計報告和結算協議發生矛盾,應以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