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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訴訟要哪些材料,債務糾紛如何提起訴訟?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現實中總有人欠了他人錢之後不歸還。此時債權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想獲得有利判決,還需要提供相應的證據材料。那麼欠款訴訟要哪些材料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

欠款訴訟要哪些材料,債務糾紛如何提起訴訟?

一、欠款訴訟要哪些材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的規定,你在起訴或應訴時應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證據,否則你的主張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將承擔敗訴的後果。以下是你應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證據:

1、提供能夠證明債權、債務關係存在的借據、欠條或借貸合同等書面證據。沒有書證的,應提供形成債權債務關係的時間、地點、金額,並提供無利害關係的證人證言或證據線索。

2、有擔保人的,應提供擔保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和住址;擔保人是法人的,應提供法人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擔保協議的應提供書面擔保協議或擔保條款。

3、有抵押物的,應提供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價款數額、存放地點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證明材料。

4、提供債務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義務的證明材料和在訴訟時效期間主張權利的證明材料。

5、關於共同被告的相應證據,如列夫其另一方為共同被告,應提交婚姻關係證明;股東出資不到位、抽逃出資、股東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的的相應證據。

二、債務糾紛如何提起訴訟

(一)確定被告

屬於夫妻共同債務的,您是否起訴了夫妻雙方。

債務人是公司的,股東是否出資不實、虛假出資、過橋出資、抽逃出資,股東有無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給債權人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應追加股東為被告。

目的在於擴大償還主體,增加償還係數。

(二)選擇管轄法院

債務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審理,也可以是被告經常居住地(連續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於合同產生的債務,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師指導下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於判決的執行。多個被告的,擇其一被告選擇對己方有利的法院。

(三)寫起訴狀

民事起訴狀,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認為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時,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書面訴訟請求。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民事起訴狀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案件的依據。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0條規定:“起訴狀應記明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欠款訴訟也是屬於債務糾紛當中的一種,因此當事人最好是能夠提供欠款的證明,包括欠條、欠錢時的人證、錄音等等,這樣在訴訟的時候才有可能獲得有利的判決。如果你不清楚該如何收集相關證據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