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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司法鑑定會計報告樣本包括什麼內容

涉税司法鑑定會計報告樣本是司法鑑定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在一些刑事案件中需要進行的一項內容,也是訴訟機關為了查明案情,對案件中的財務會計問題進行技術鑑定的一項訴訟活動。內容包括格式,緒言,檢驗等。

涉税司法鑑定會計報告樣本包括什麼內容

司法會計鑑定書作為司法會計鑑定過程和結論的載體,

1、其格式和製作必須符合司-法-部司發通[20xx年份用[]括起、編號由“專業名縮略語+司法鑑定文書性質縮略語+編號”組成。如“××司法鑑定中心[2014]會鑑001號”,同時並在文書的編號處加蓋防偽“司法鑑定技術專用章”鋼櫻報告主標題為司法會計鑑定書,副標題為“關於+鑑定對象+委託事項+司法會計鑑定書”。

2、緒言。這部分主要寫明進行司法會計鑑定的受理依據等,包括委託人、委託日期、案由、鑑定要求(或委託事項)、鑑定人、鑑定地點、鑑定對象、送檢材料、鑑定日期、鑑定依據、鑑定原則、案情摘要和鑑定的假設、限制、聲明等方面。並對鑑定書中的相關假設、使用範圍等情況進行聲明。

3、檢驗。檢驗部分是司法會計鑑定書的核心,直接關係到鑑定結論,主要説明鑑定結論的事實依據,應符合客觀、合法、全面、詳略適當的原則。

主要內容包括:

(1)檢驗範圍,包括被檢驗材料的會計期間、財務會計資料名稱、會計賬户名稱等;

(2)檢驗材料所記載的財務會計事實,即檢材名稱、製作時間及內容等,如確認財務會計資料所記載的業務經辦人、發生時間、金額及財務會計結果等。

4、論證部分。論證部分是司法會計鑑定書的關鍵部分,是檢驗司法會計鑑定書質量好壞的標誌之一。

其內容包括:

(1)鑑定所依據的專業技術標準,包括在鑑定過程中所採用的會計、審計技術標準;

(2)鑑定中所採用財務會計、審計的技方法、有關指標的計算公式、過程等所作的説明;

(3)根據檢驗結果對所鑑定的事項進行分析、論證所形成的意見。

5、鑑定結論。這部分是司法會計鑑定書最為重要的部分,必須回答委託機關在鑑定要求中提出的問題。

內容包括:

(1)確認所涉及鑑定資料的財務會計主體、具體單位(或個人)名稱及其詳細時間範圍;

(2)確認的財務會計事實,包括髮生業務的時間、資金流向、支付資金方式、數額等內容。

6.結尾。這部分包括鑑定人、複核人在司法會計鑑定文書上簽名並註明專業技術職稱,加蓋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專用章和鑑定報告的製作時間。

7、附件。

主要內容包括:

(1)與鑑定有關的證據複印件;

(2)作為鑑定結論的有關附表,依據鑑定證據製作的相關彙總表和明細表;

(3)鑑定機構和鑑定人的資質和資格證書複印件;

(4)雙方簽訂的委託書複印件。

8、附註。在此部分應詳細説明司法鑑定書中需要解釋、説明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