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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醫鑑定交通事故傷殘有幾種委託方式

法醫鑑定交通事故傷殘有幾種委託方式

一、法醫鑑定交通事故傷殘有幾種委託方式

法醫鑑定交通事故傷殘有2種委託方式.一種是受害人方自行選擇法院認可的鑑定機構進行傷殘評定。根據我們的辦案經驗,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的,對方有時不會認可,這是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請傷殘等級評定。所以,當事人自行委託評定,要考慮對方能否接受。另一種是申請人民法院委託評定。

二、構成交通事故的定義

構成交通事故應當具備下列要素:

(1)必須是車輛造成的。車輛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沒有車輛就不能構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與行人在行進中發生碰撞的就不構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發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3)在運動中發生。是指車輛在行駛或停放過程中發生的事件,若車輛處於完全停止狀態,行人主動去碰撞車輛或乘車人上下車的過程中發生的擠、摔、傷亡的事故,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4)有事態發生。是指有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種現象發生;

(5)造成事態的原因是人為的。是指發生事態是由於事故當事者(肇事者)的過錯或者意外行為所致。如果是由於人無法抗拒的各種自然災害造成,均不屬於交通事故;

(6)必須有損害後果的發生。損害後果僅指直接的損害後果,且是物質損失,包括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

(7)當事人心理狀態是過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當事人心理狀態處於故意,則不屬於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的發生不僅對社會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同時對於人們的生命安全也造成一定的威脅。要知道由於交通事故引發的身體傷害,我們可以通過申請交通事故傷殘鑑定來獲得賠償,這就需要我們提供一定的材料,以及按照法律規定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