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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交通事故骨盆裂紋評幾級傷殘

當事人交通事故骨盆裂紋評幾級傷殘

當事人交通事故骨盆裂紋評幾級傷殘

一般骨盆骨折可能十級,一般骨盆多發性骨折可能九級。但還是以鑑定為準,傷殘等級鑑定要根據具體的受傷部位、受傷程度、康復情況、功能障礙以及事後恢復可能性等因素來綜合判斷,且鑑定是由專業的鑑定機構來鑑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夠直觀評測的,所以傷殘鑑定必須要注意兩個關鍵環節:一是鑑定單位的選擇,二是鑑定時機的把握。因為能評上級別和評不上級別,評上1級和評上10級,賠償項目的金額差距是很大的,會有幾萬元甚至十幾萬元的差距。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需要在事故發生的一個月內申報,如果公司不申請,則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一年內提出認定申請。需提交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局的網站一般有下載)、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等;

2、如果經過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勞動者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5、相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及勞動者所在省的工傷保險條例。

《交通傷殘國標》3.2條規定“評定時機應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治療終結為準”。一般來講,提前評定可能導致傷殘等級增高,損害賠償義務人的利益;延後會使傷殘等級偏低,損害傷者利益。所以,應當在治療終結後及時評定。所謂治療終結,一般指臨牀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牀效果穩定。治療終結不等於康復。

骨盆的傷殘在有關的規定中有着明確的規定,但是最為重要的是自己需要學會合理的運用有關的條例,否則自己的權益保障就會喪失一定的鑑定基礎,畢竟傷殘的鑑定基準是自己權益維護的重要保障,事情處理的有關當事人需要注意具體的情況,減少自己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