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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流程及所需材料

傷殘鑑定流程及所需材料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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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殘鑑定流程及需要什麼資料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鑑定材料要求:(1)委託書;(2)病史資料:①門診病歷原件及複印件;②住院病史:入院記錄(大病歷)、手術記錄、出院小結等,由醫院蓋章,多次住院的均需複印並加蓋印章;③X光片、CT片、MRI(核磁共振)片、其它主要輔助檢查及實驗室檢查報告單和受傷部位的近期複查資料;④治療費用清單原件(醫療費合理性審查案例);⑤必要時提供完整的住院病史;(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4)被鑑定人身份證複印件;(5)以往所做過的鑑定報告複印件;(6)起訴書複印件以及鑑定申請書或重新鑑定申請書(法院委託的案例);(7)送檢材料清單一式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