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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做法醫鑑定法院能認定嗎

未做法醫鑑定法院能認定嗎

司法鑑定是指在訴訟過程中,對案件中的專門性問題,由司法機關或當事人委託法定鑑定單位,運用專業知識和技術,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鑑別和判斷的一種活動。在刑事訴訟過程中行為人對於某些專業性的問題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請司法鑑定的,由於司法鑑定的結果會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刑事訴訟結果,所以行為人應該依法去有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司法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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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傷害罪未做法醫鑑定法院能認定嗎

一、傷情鑑定的適用範圍包括包括交通事故傷情、工傷事故傷情、意外傷害傷情、打架鬥毆傷情。一般由司法部門(比如交警隊、派出所、法院)委託傷情鑑定機構做相應的鑑定。
二、如果在啟動訴訟程序時還未做傷情鑑定的話,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委託鑑定機構來做相關鑑定。但是要把握時間,以受傷之日起一年之內為宜,尤其是工傷的等級鑑定。
三、一般受害人在第一次治療出院後就可以確定為病情穩定,然後就可以到法院起訴並申請傷情鑑定,不需等到第二次手術(比如取鋼板)之後就能進行傷情鑑定了。鑑定時注意攜帶門診(急診)病例、住院病歷及各種片子。
四、工傷事故傷情如果申請並認定為工傷後,由勞動局委託鑑定中心做工傷鑑定,但是不影響當事人同時在法院起訴侵權人賠償自己,因為我國工傷保險賠償的數額還是有限的。在法院起訴後還要向法院提出申請再次由法院委託作傷情鑑定。
五、像打架鬥毆致傷的,在派出所作完筆錄後,要及時與派出所溝通作傷情鑑定或損傷程度鑑定。傷情鑑定是指輕微傷、輕傷、重傷的鑑定,結果直接決定侵權人是否負有刑事責任。而傷情等級鑑定是病情穩定出院後才能做的。如果相關侵權人的刑事程序到了法院階段,一定要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因為這個階段侵權人願意積極賠償,這樣對其的量刑有一定作用。
以上就是對故意傷害罪未做法醫鑑定法院能認定嗎的解釋,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