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都想要孩子,如何爭孩子撫養權
一、雙方都想要孩子,如何爭孩子撫養權
既然雙方都想要孩子的撫養權,收集證據是最重要的。儘量收集提供更有利於孩子成長和生活的證據。
1、突出自己的工資收入或經濟條件的優勢。
2、突出自己的受教育程度、所居住的環境等人文方面優勢。
3、突出自己及自己父母能給孩子陪伴。
4、證明孩子有長期與自己生活的習慣。
5、依法律規定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6、證明對方存在不利於孩子成長的因素。
二、考慮法官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子女撫養方面,在進行辯論時,主要圍繞孩子判歸誰對孩子成長更為有利這一個中心原則展開。比如,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辯論:
其一,孩子的年齡。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四的規定,2週歲之內的孩子一般歸女方撫養;如果孩子在幼兒期,同等條件下,法官判歸女方撫養的可能性會相對大一些。
其二,從孩子的性別。如果孩子是女孩子,且年齡將近十歲,因為女方對於指導孩子的青春期更為有經驗,故同等條件下,法院判歸女方的可能性更大。
其三,從雙方的經濟條件。如果父母一方收入較高,可能會給孩子提供更好的撫養條件,在同等條件下,法院就有可能將孩子判歸收入較高的一方。
其四,從孩子一貫的生長環境,比如,孩子一直由爺爺奶奶帶着,或者孩子一直住在某套房屋中,上學也在該房屋周邊等,這些都是法官考慮孩子撫養權歸屬的因素。
離婚夫妻在爭奪孩子撫養權的時候,首先要知道如果這個時候起訴到法院的話,一般是根據什麼標準來處理孩子撫養權問題,然後對症下藥,收集對自己有利或者對對方不利的證據,這樣在爭奪的過程中才能夠讓自己處於有利的地位,最終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才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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