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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想要回孩子撫養權應該怎麼辦

男方想要回孩子撫養權應該怎麼辦

一、男方想要回孩子撫養權應該怎麼辦?

男方有權要求變更撫養權。 至於法院是否支持他的主張,要看具體情況。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二、法律條款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一千零九十七條  生父母送養子女,應當雙方共同送養。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單方送養。

第一千一百零四條  收養人收養與送養人送養,應當雙方自願。收養八週歲以上未成年人的,應當徵得被收養人的同意。

第一千零九十三條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一)喪失父母的孤兒;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無力撫養的子女。

首先大家需要知道的是,男方想要回孩子的撫養權的前提肯定是孩子的撫養權屬於女方,在我國是可以進行子女撫養權變更的,但是需要一定的理由事實支撐,除此之外,還需要根據相關的事項向法律主張這些請求,也就是需要申請變更孩子撫養權。

標籤:男方 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