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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離婚男方不撫養孩子應該怎樣辦理

沒離婚男方不撫養孩子應該怎樣辦理


一、父母對子女有撫養和監護的法定義務和權利,必須履行。

如果父母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撫養義務,孩子本人或另一方監護人可以起訴當事人維權。

《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第四十四條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第四十五條 對重婚的,對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自訴;公安機關應當依法偵查,人民檢察院應當依法提起公訴。

二、離婚了男方不撫養孩子怎麼辦

如果男方是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此時不撫養孩子的話,那女方可以申請變更撫養權。但要是男方屬於支付撫養費的一方,這種情況下不撫養孩子也就是不支付撫養費,此時要是雙方無法協商一致的話,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男方支付撫養費。

三、一般來説,離婚不給孩子撫養費可以分為三種情況:

1、給付方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給付方因違法犯罪被收監改造或被勞動教養,失去了經濟能力,無力給付的。但恢復人身自由後,有了經濟來源,則仍應按原協議或判決給付。

3、直接撫養子女方再婚,繼父或繼母願意承擔子女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在這種情況下,負有給付義務的一方所承擔的撫養費數額可以相對減少。但繼父或繼母不願撫養的,生父或生母的給付數額不能減少。

我國相關的當事人在進行撫養子女時,如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時。這時我國的未成年人和相關的父母一方可以向當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相應的訴訟,來辦理這類案件保護相關子女的合法權益,保障其生活和受教育的相關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