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有撫養權一方不管孩子怎麼辦?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離婚的時候,需要對孩子日後跟隨其中一方的判斷作出,也就是説確定撫養權的這個問題,但是確實也存在着,擁有撫養權之後,對孩子並不盡到撫養的義務,導致孩子不能夠正常的,接受教育等等那麼,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有撫養權一方不管孩子怎麼辦?
一、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有撫養權一方不管孩子怎麼辦?
要求變更撫養權。
監護權歸屬一方後,就應該對未成年子女負起教養責任,如果行使監護權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之情事時,未享有監護權之一方、未成年子女,可以請求法院變更監護權。
二、相關子女撫養的法律法規:
《婚姻法》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有助於爭取子女撫養權的證據
1、證明夫妻雙方經濟能力的材料,如工資單、繳税證明、銀行存款單、產權證書等,充分的經濟實力是能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學習環境,對爭取子女撫養權非常有利。
2、證明夫妻雙方綜合素質的材料,撫養人的道德品質、人際關係、教育程度、價值觀等特性會對未成年子女的性格產生極大的影響,儘可能提供一些展示自身素質的證據,如學歷學位證書、獲得的各種榮譽、參加義工及獻血等活動的證明等。
3、證明子女撫養環境的材料,一方面是居住情況,如一方的房產帶好學位、生活小區成熟,對孩子生活、就學都更為有利,取得撫養權的機會就更大;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員情況,城市生活節奏較快,很多情況真正帶孩子的往往是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特別是對於學齡前的兒童,家有健康的老人願意看護孩子,會對爭取撫養權更為有利。
4、子女意見。法院在處理撫養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週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在平日生活中與孩子形成親密關係,爭取到孩子的意願是尤為重要的。
首先在這裏需要告訴大家的是,如果其中一方不管孩子的話,那麼另外一方是可以要求變更撫養權的,其次,小編在這裏也給大家簡單的介紹了孩子撫養權爭奪的有力的證據包括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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