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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撫養權歸母親的情況有哪些

子女撫養權歸母親的情況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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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父母離婚的話,此時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講,就只能跟隨其中的一方生活,而另一方雖然不能直接撫養子女,但還是要按照法律的規定支付相應的撫養費數額。那麼實踐中,子女撫養權歸母親的情況有哪些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子女撫養權歸母親的情況有哪些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2、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父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5)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母方照顧外孫子女的;

(6)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自己選擇隨母生活的。

二、子女撫養權歸父親的情況

1、兩週歲以下的子女,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2、兩週歲以下的子女,雙方協議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3、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隨父方生活的可能性較大: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無其他子女,而母方有其他子女的;

(3)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4)女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父方照顧孫子女的;

(5)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6)十週歲以上的子女,自己選擇隨父生活的。

此外,在現實生活中雙方對子女均產生深厚感情,為利於子女的成長而要求輪流撫養,若便於執行且不影響子女正常的生活、學習,亦可獲得法院准許。

通常父母離婚的,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權是可以由父母協商確定的,但要是無法協商一致產生了爭議的話,此時就只能由法官依法作出判決。這種情況下,要想子女撫養權歸母親的話,就需要提供足夠充分的證據證明母親的撫養更有利於子女的生活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