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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孩子撫養權範本是怎樣的?

起訴孩子撫養權範本是怎樣的?

在夫妻雙方離婚協議中,如果雙方育有未成年子女,會對未成年組女的撫養權進行嚴格的規定。但如果一方不滿法院判決結果或在判決後不滿另一方對孩子的撫養方式等,就可以對法院提出起訴孩子撫養權。下面小編就起訴孩子撫養權範本的格式進行簡單闡述。

一、起訴孩子撫養權範本是怎樣的

原告:某某,男,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民族,住~ 電話 代理人:某某律師,某某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某某,女 某年某月某日出生,漢族,住~ 電話 案由:變更撫養關係糾紛 訴訟請求

1、判令婚生兒子某某由原告撫養,被告支付撫養費某某元/月;

2、本案訴訟費等一切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綜上所述,由被告繼續撫養某某將嚴重損害其身心健康,為了使自己的兒子有較好的生活環境和得到良好的教育,原告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之規定,特向貴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法裁判。 此致 某某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某某

二、《婚姻法》的有關規定

《婚姻法》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上述規定,僅僅解決了哺乳期的子女原則上由母親撫養(注:哺乳期是兩週歲),但是並沒有明確規定哺乳期滿後子女撫養權如何判決,也沒有明確“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的具體操作辦法,離婚當事人仍然明白。 最高人民法院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對子女撫養問題,從有利於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結合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等具體情況妥善解決。

未成年子女在夫妻雙方離婚協議的判決中的結果並非絕對,可以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起訴和更改,起訴孩子撫養權範本中只是提供了一種方式,並非完全的步驟和流程。但不同年齡段的未成年子女在離婚過程中受到的傷害是不同的,應該儘量依據《婚姻法》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