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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未滿兩週歲離婚給誰撫養權?

孩子未滿兩週歲離婚給誰撫養權?

隨着社會觀念的進步,離婚現象越來越趨於平常化,但是一旦涉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就會一再演變成全家老小共同參與的“搶孩大戰”。當然為人父母,想要孩子在自己身邊長大這是人之常情。那麼孩子未滿兩週歲離婚給誰撫養權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下相關規定。

孩子未滿兩週歲離婚給誰撫養權?

眾所周知《民法典》第1084條規定,夫妻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另外,《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意見》中亦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在離婚後一般隨母方生活。

實踐中,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對於不滿兩週歲的孩子撫養權問題,也大都是按照該意見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的角度出發作出孩子隨女方生活的判決。是不是,孩子不到兩週歲,雙方離婚時法院都會判給女方撫養呢?答案是否定的。

因為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意見》第2條規定,【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説明,只要雙方在離婚案件庭審時雙方就兩週歲以下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同意由男方撫養未滿兩週歲的子女,而且男方無不利撫養子女的其它情況下,雖然該約定不符合《民法典》中‘哺乳期內的子女由母親撫養的原則’,但法院同樣是准許的。

此外,根據《最高院關於審理離婚案件子女撫養問題的意見》中的規定,當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滿兩週歲的子女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綜上,夫妻離婚,子女未滿2週歲,在下列四種情況下,法院會判歸由男方撫養:

1、當雙方協議未滿兩週歲的子女由男方撫養,並且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

2、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3、女方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4、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如,女方在監獄服刑等情況。

故,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上,是以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為最重要的考量標準。哺乳期內的子女,隨哺乳的母親一起生活的法律規定,也是考慮到孩子太小,對母親的依賴性比較大,隨母親生活對孩子的健康成長比較有利。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條 【離婚後的父母子女關係】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孩子未滿兩週歲離婚給誰撫養權的相關規定,家庭的破碎其實對孩子的傷害是很大的,對一個未滿兩週歲的孩子來説,離婚撫養權歸誰,還是希望父母能多從孩子的角度考慮,為了孩子健康發展做出一些讓步,不要在孩子未來的成長中有不好的影響,傷害孩子心靈。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