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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作撫養費怎麼給

眾所周知,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即使離婚,不與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有義務支付孩子的撫養費。
那麼,對於沒有工作而需要支付撫養費的一方,到底該給多少撫養費?

沒有工作撫養費怎麼給

《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撫養費的給付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對於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訴比例。實務中,法官會結合孩子實際生活需要、負擔能力等綜合考慮,不以20-30%的比例作為判決的唯一標準,對於沒有工作的人,要考查是否有其他收入,確無任何收入的,也要承擔幾百元的撫養費,這是合情合理的,畢竟孩子利益第一。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七條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第十五條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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