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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工作的一方撫養費怎麼給?

沒有工作的一方撫養費怎麼給?

我們似乎常説,父母養子女是天經地義的事,即便離了婚啊,對於未能獨立生活的孩子我們仍有撫養義務。父母有工作有能力支付撫養費固然是好,可是沒有工作的一方撫養費怎麼給,該不該給呢?下面就跟本站的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 撫養費的標準一般按月工資收入的20~30%比例給付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撫養費的支付方式和撫養費的範圍   

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根據以上規定,撫養費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撫養費的專用賬户或在探視孩子時支付,實踐中,很多當事人都要求對方一次性支付撫養費,因為這樣一來省去要錢的麻煩,二來可以折抵給付對方房款。但是,是否採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對方的實際支付能力,以及對方當事人的態度。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會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所以,在離婚時,除生活費外,要充分考慮教育費和醫療費,在撫養費的標準(20~30%比例)範圍內爭取較高的比例。   

3、在哪些情形,對十八歲週歲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撫養費的義務   

一般情況下,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截止到子女十八週歲。超出十八週歲,父母沒有法定撫養義務,包括子女上大學期間的撫養費。   同時《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1067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根據以上規定,子女超過十八歲,尚須父母履行撫養義務的情形。

綜上所述,離婚後,即便是沒有工作的一方,對於子女的撫養義務依舊是不變的,依然需要給予撫養費。而沒有工作的一方撫養費怎麼給,具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協商,制定給予方案。更多關於孩子撫養費的問題可以向本站網在線律師進行諮詢。

標籤:一方 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