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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沒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怎麼辦?

前夫沒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怎麼辦?

一、前夫沒有支付孩子的撫養費怎麼辦?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如果離婚後一方不付撫養費,那麼另一方可以向一審法院申請,由一審法院對不執行判決的一方進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撫養子女的義務。如果該當事人方仍然不聽勸告,不接受教育,拒不執行判決,根據《婚姻法》規定,一方當事人可以向一審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強制執行。

如果一方無經濟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導致對方拿不到撫養費的話,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如果一方拒不交納人民法院有關撫養費的判決或者裁定,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其他有關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協助執行。

如果一方不執行的是離婚協議中約定應給付的撫養費,另一方是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而必須要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以原協議約定為證據,請求法院判令對方履行其應盡的義務。

二、離婚後孩子撫養費按照哪個標準執行?

1、《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指出: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 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子女的可適當提高,但最高一般不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比照前面的比例計算。

2、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如,原來的撫養費標準過低等。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後,一般是將孩子給女方,這樣男方也應該盡撫養義務。在離婚的時候説好支付金額及期限的,之後前夫不給撫養費,這樣情況下女方可以直接起訴到法院,等判決下來後前夫依舊不給的,女方應當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可以採取多種手段執行被告的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