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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價穩定撫養費增加是合理的要求嗎?

物價穩定撫養費增加是合理的要求嗎?

一、物價穩定撫養費增加是合理的要求嗎?

物價穩定撫養費增加是合理的要求。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或者隨着經濟物價和子女花費需求的上漲,要求增加撫養費也是合理的要求。

二、子女的撫養費可以要求增加的情況有哪些?

根據司法解釋,子女的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根據實際情況離婚後孩子的撫養費是可以增加的,但並不是所有的情況都可以增加孩子的撫養費。

我國法院判定有關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法定理由主要會參考一下的內容: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持: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如,原來的撫養費是數年甚至十幾年前訂的標準,已趕不上物價上漲的幅度了。

離婚後,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沒有重大變故,要求增加撫養費大多數情況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持的。但若是因為物價上漲、子女上學、患病等原因,原來約定支付的孩子撫養費不足以滿足子女實際所需,不能維持孩子的實際生活,這時可以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增加孩子撫養費。

當然,如果是離婚後直接撫養孩子一方收入沒有明顯增加,而對方收入增加較多的情況下,撫養孩子一方追加撫養費的要求,在孩子的實際需要沒有增加情況下,法院一般是不會支持的。

撫養費的增加和降低都是合理的要求,需要依照相關的經濟狀況水平和當事人的實際收入來進行明確的確定,雙方應當本着友好的態度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就需要向當地的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並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來佐證自己的訴訟觀點。

標籤:撫養費 物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