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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減免撫養費的程序有什麼?

要求減免撫養費的程序有什麼?

一、要求減免撫養費的程序有什麼?

要求減免撫養費的程序如下:

相對應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過原定數額的撫養費,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具備以下情形時,亦可以要求減少或免除支付撫養費:

(1)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原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數額給付,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有撫養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監改造,無力給付的;

(3)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後,繼父或繼母願意負擔子女所需撫養費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要求增加還是減少撫養費,在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形消失時,對於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恢復按原定數額支付;對於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應當恢復給付。

二、增加撫養費的條件是什麼?

增加撫養費是指原來約定的撫養費數額難以滿足目前生活所需,撫養未成年子女的一方在重新計算新的撫養費後向對方提出的新的撫養費數額,通常情形為以下三種:

1、隨着物價的上漲、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幾年後的實際需要,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例如:目前的糧食價格不斷上漲,趕超五年前的糧食價格兩三倍,因此只靠五年前根據當時生活水平提出的撫養費數額難以支撐目前的生活。

2、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

3、其他。

三、撫養費包括什麼?

撫養費是離婚時未獲得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支付的撫養費用。撫養費需要包括:

1、生活費,離婚父母需要保證子女有足夠生活的錢財,所提供的生活費需要能夠滿足未成年子女生活所需。一般提供至子女成年;

2、教育費,父母需要為子女提供高中以下學歷的教育花費,但不包括貴族學校的學費以及擇校花費;

3、醫療費,父母需要承擔子女的醫療費,但需要在醫保報銷的範圍內。

支付撫養費的一方患病喪,失勞動能力,可以減少撫養費。本地的物價上漲,經濟水平有所提高,原來的撫養費不能滿足實際需求,可以適當增加撫養費;被撫養人上學或者患病,所需要的費用超過了撫養費的給付標準,可以與給付人進行協商,適當的增加撫養費。

標籤:撫養費 減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