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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國母親放棄撫養權後還能要回來嗎?

一、在我國母親放棄撫養權後還能要回來嗎?

在我國母親放棄撫養權後還能要回來嗎?

1、一是協商;二是依法訴訟,訴訟您需要舉證證明您適合撫養孩子,您撫養孩子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如下法條供您參考,希望能如您所願!

2、一般情況下,二歲以內的孩子由母親撫養,二週歲以後,如果沒有特殊的原因,如女方有不利於撫養子女的情形,是不可以變更子女的撫養權的。

3、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若干意見》第十六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二、孩子撫養權變更問題、子女撫養權變更的條件

根據《關於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第16條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權,有下列條件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

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行為,或其與子女共同生活對子女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3、十週歲以上未成年子女,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4、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

在我國母親放棄撫養權後還是可以要回來,首先可以協商,如果協商不妥的話,可以依法訴訟,在訴訟的時候舉證自身條件更適合孩子的成長即可。針對未成年孩子撫養權變更的問題,相關法律條例也是很靈活的,為的就是最大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長,全是從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