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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如何判

一、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如何判

離婚後孩子撫養權如何判

夫妻雙方感情破裂就會走上離婚的道路,當雙方離婚,又有了小孩,就會涉及到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剛起訴離婚後,孩子的撫養權,到底是歸爸爸還是歸媽媽。

一般的話都會綜合考慮:

1.主要是從最有利於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利,最有利於他們的身心健康發展

2.同時也要考慮到父母雙方的經濟能力,有沒有條件撫養孩子?從孩子的年齡大小來考慮

3.如果孩子還是在哺乳期的話,一般會判給女方撫養,如果已經過了哺乳期,應該綜合考慮。

4.哪一方更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當然也可以詢問孩子的意見,徵得小孩子本人的同意。

5.獲得小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撫養小孩子,但這並不意味着,沒有撫養權的一方就沒有撫養小孩的義務

6.沒有撫養權一方的父母也應當每個月支付撫養費。

7.得到撫養權一方的父母也不能剝奪另一方的權利,需要給他們一定的時間去看望自己的孩子,保障他們的探視權。如果法院判決以後,有撫養權的一方沒有履行撫養的義務,或者是另一方認為自己更適合的話,可以重新起訴,要求法院變更撫養權。

二、那麼什麼情況下,法院會傾向於把孩子判給女方?

1.首先如果孩子還是兩週歲以內的話,一般都會判給女方,如果已經是滿了兩週歲,而且女方已經做了絕育手術,一般會判給女方。

2.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兒子一直隨着母親生活,如果突然改成,由父親撫養的話。對孩子的影響特別大。

3.最後是因為男方有一些不良的習慣,賭博酗酒或者是婚外情,對於感情破裂存在過錯的話,一般也會判給女方。

三、什麼情況下法院傾向於把孩子判給男方?

1.首先女方有重大的疾病,沒有辦法撫養孩子成長,或者是女方長期沒有盡到撫養的義務。

2.男方做了絕育手術,再次生育的機會比較小。

3.女方有不良的嗜好,或者是經濟水平不穩定,可能會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這些情況下,法院會傾向於把孩子判給男方。

人民法院在判決撫養權的時候,主要是綜合考慮男女雙方的實際情況,從最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出發。

1.要是父母雙方的撫養能力都差不多相同的話,人民法院在審理的時候還會考慮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條件,如果子女跟隨祖父母外祖父母一起生活多年的話,法院會優先考慮將孩子判給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方的父親或母親。

2.如果孩子已經年滿十週歲了,法院還會徵求孩子的意見,經過孩子的同意。總的來説不能因為,父親或者母親之間感情破裂導致離婚而影響孩子的健康成長。

3.撫養權不一定非要判給某一方,也可以由父親撫養一段時間,然後由母親撫養一段時間,輪流行使撫養權,如果父親母親都不適合行使撫養權,也可以另外指定監護人,但是這並不免除他們的撫養義務。

在解除婚姻關係的同時,還要共同處理子女撫養問題,這涉及監護權、撫養權和探望權三個方面。監護權歸屬確定後,對方需要按照約定或者法院判決支付相應的監護金額。至於哪一方更有可能獲得監護權,需要綜合考慮哪一方的條件較好。

標籤:撫養權 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