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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監護人意見怎麼寫?

一、一年級監護人意見怎麼寫?

一年級監護人意見怎麼寫?

1、作為家長我很高興看到孩子的進步,希望這個進步只是一個開始,在新學期能夠繼續延續,這樣才能不負老師的期望。感謝孫老師的鼓勵。

2、這學期課外書讀的還是比較多的,這在閲讀方面進步大。學習上也能自覺點了。知道自己每天該做什麼,較以前比之,也有進步。希望下學期,新的學年有一個新的開始。嚴格按照自己制定的計劃表。特別是語文會有錯別字方面,能夠有個長足的進步。

3、學習成績總是不能進步,不能夠增加自信心。希望在老師的指導下、在同學們的幫助下、在家長的指引下,增強自信心,學習進步。

二、未成年人監護人的職責是什麼?

監護人員負有保護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在實施義務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主要應承擔如下義務和責任:

1、必須按時送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入學;

2、必須保證適齡的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不得讓他們中途停學;

3、應按規定,交納政府規定的義務教育雜費;(生活確實困難,無力支付雜費的家庭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減免;

4、必須創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配合學校教育好子女或其他被監護人,使孩子能健康成長。

三、未成年人監護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麼?

監護人的權利有: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照顧被監護人的日常生活

3、保護及管理被監護人的財產,並代理其進行相關的民事活動。

4、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5、可以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法律訴訟。監護人的義務有:

1、保護被監護人的生命健康不受其他人的侵犯;

2、撫養及照顧被監護人的日常生活以財產;

3、代理被監護人進行相關的民事活動;

4、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一年級監護人的意見沒有固定的格式。監護人具有保護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義務,如果被監護人是未成年人,還在接受義務教育,監護人需要按時送被監護人入學,保證被監護人接受完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如果被監護人是精神病患者,監護人要代理被監護人進行民事法律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