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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期間撫養費需要給嗎?

分局期間撫養費需要給嗎?

分局期間撫養費需要給嗎?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父母有撫養和教育子女的義務。所謂撫養,就是照顧未成年子女的日常起居、飲食以及其他生活方面。如果父母與子女沒有共同生活在一起,則必須以支付子女撫養費的方式履行撫養義務。

從道德的角度來説,撫養孩子是父母天生的義務;從法律的角度來説,撫養孩子是父母的法定義務。因為對於未成年子女來説,由於其不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無法通過勞動取得生活必需的基本用品,所以為了其能健康成長,父母就必須承擔起撫養孩子的責任。

父母撫養子女的義務是天生的、法定的。只要是父母,就必須履行撫養義務。父母不能因為離婚或者分居而不支付孩子撫養費。因為離婚和分居行為涉及的是父母之間的關係,不影響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法律權利和義務。

分居期間怎麼支付子女撫養費?

子女撫養費的支付最好由夫妻雙方協商解決。在夫妻發生分居前或分居後,雙方可以通過各種聯繫方式,比如電話、短信、電子郵件等,對孩子撫養費的支付進行協商。協商的內容主要包括另一方需要支付多少撫養費、在什麼時間支付、以什麼方式支付。夫妻協商解決撫養費的好處是可以減少對孩子的傷害,畢竟撫養費的最終受益者是孩子。在協商解決分居支付孩子撫養費問題時,夫妻雙方最好將撫養費支付協議予以公證,防止以後發生糾紛。

如果夫妻雙方不能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分居期間孩子撫養費問題的話,那麼可以向法院起訴解決。法院會根據雙方的經濟狀況、當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確定一個對孩子成長最為有利的撫養費金額,並且對撫養費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作出判決。當夫妻一方不履行法院關於分居支付孩子撫養費的判決時,另一方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父母雙方必須給予孩子成年之前的生活費,不得無故不給予或者是拖欠孩子的撫養費。孩子的撫養費的數額可以依據父母雙方的收入等等一系列因素來確定,對於實在是無力支付孩子撫養費的一方,可以少給予孩子的撫養費。

標籤:分局 撫養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