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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夫要求補交撫養費需要給嗎?

前夫要求補交撫養費需要給嗎?

一、前夫要求補交撫養費需要給嗎?

只要當事人索要撫養費,隨時可以。如另一方拒絕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依法判決對方支付撫養費。因為撫養費是給孩子的,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支付撫養費,這是法定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小孩撫養費支付標準一般是多少?

在離婚案件中,撫養費不單指生活費,法律明確規定,“撫養費”包括三項,即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

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是: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因此,社會上很多人認為,撫養費標準就是另一方收入的20~30%,這種觀點不完全正確。除了參照工資收入比例的標準外,孩子的實際需要以及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也是相當重要的參照因素,如果教條地僅以工資收入的比例來計算孩子的撫養費是不妥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只要孩子是屬於未成年人,那麼不撫養孩子的一方就需要依法的支付,如果沒有按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那麼另一方是有權利要求補交的,對於補交的標準就會按當初的約定來進行處理,如果協商不好就可以直接走訴訟的方式來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