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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認撫養權起訴書範文是怎樣的

一、確認撫養權起訴書範文是怎樣的

確認撫養權起訴書範文是怎樣的

1.原被告要列明,姓名,地址、聯繫方式等。2.訴訟請求是什麼。説白了,就是要求變更孩子撫養權,由誰支付孩子撫養費,還有就是訴訟費用的承擔等。訴訟請求一定要明確。不需要太多,達到主要目的就可以了。3.事實和理由。這一部分需要詳細點,主要要説明對方有哪些方面不適合撫養孩子,自己撫養孩子有哪些方面更有利。

什麼是孩子撫養權變更起訴書,怎麼寫,應該注意什麼問題?

也許,在當初離婚的時候,在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上過於草率,或者在爭奪離婚孩子撫養權的失敗,沒有獲得孩子的撫養權,或者離婚後,一些情況發生了變化,想要改變孩子的撫養權,等等。那麼,關於離婚孩子撫養權的變更問題,需要準備孩子撫養權變更起訴書的,對於什麼是孩子撫養權變更起訴書,怎麼寫?應該注意什麼問題?且看下文分解。

二、什麼情況下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變更撫養權的條件?

判決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是以有利於保護孩子的利益為原則的,如果出現了不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情形,就應變更孩子的撫養關係。所以,離婚後,孩子撫養關係可以變更,但必須符合法律規定:

(1)變更孩子撫養關係的,應另行起訴。

離婚後,一方要求變更孩子撫養關係的,或者孩子長到有識別能力時,主動提出與另一方一起生活時,應另行起訴。離婚後,變更孩子撫養關係的請求,不涉及原離婚案件,不是對原離婚案件孩子撫養問題的判決、調解協議的糾正,而是出現了處理原離婚案件當時不存在的孩子撫養方面的新情況,所以,應當作新的案件另行起訴。

(2)具有法定事由,應予支持變更撫養關係。

具體的法定事由:

① 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孩子的;

②與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孩子行為,或其與孩子共同生活對孩子身心健康確有不利影響的;

③ 10週歲以上未成年孩子,願隨另一方生活,該方又有撫養能力的;

④有其他正當理由需要變更的。一方要求變更孩子撫養關係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3)准許協議變更撫養關係。

父母雙方協議變更孩子撫養關係的,應予准許。無論是協議離婚還是判決離婚後,要求變更孩子撫養關係的,並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訴,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變更孩子撫養關係的協議,只要沒有違法事項和對孩子成長不利的問題,應予准許。

(4)不允許擅自變更撫養關係。

司法實踐中,常常會出現沒有與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變更孩子撫養關係的情況,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對此,應根據實際情況分別處理:

①有正當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訴。離婚後,撫養孩子的一方確實沒有盡到撫養責任,或者有虐待、遺棄孩子等行為的,另一方為了保護孩子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將孩子騙走或搶走的,這種行為是法律所不允許的。應告知其依法起訴,由人民法院確定是否變更孩子撫養關係。②孩子擅自變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訴。受一方撫養的孩子因種種原因,如因受歧視、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並且明確表示再也不願與撫養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應代理其孩子起訴,要求人民法院變更孩子撫養關係。③沒有正當理由的,應説服教育送回孩子。經説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採取強制措施。強制措施執行的對象並不是該孩子,而是搶走或騙走該孩子的當事人。

總的來説,通過訴訟或協議方式都可以變更孩子撫養權。在現實生活中,父母雙方通過協商方式無法解決變更孩子撫養權問題的,也可以通過起訴方式變更孩子撫養關係,法院是支持的。這種情形下,想要變更孩子撫養權的一方需要準備孩子撫養權變更起訴書或起訴狀,這樣法院才能啟動審理程序,處理孩子撫養權變更的問題。

父母雙方如果擅自變更孩子撫養關係的,沒有得到法律確認的,法律不予承認和保護這種變更行為,後果自負。

綜上所述,其實撫養權的問題夫妻是可以通過協商解決的,畢竟雙方的婚姻即使發生了變化,但子女與自己的關係是不會發生變化的,所以在對撫養權分配的問題上雙方可以協商如何給孩子一個更好的生活環境,當然是在不行也可以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