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撫養費立案後多久通知調解?

撫養費立案後多久通知調解?

一、撫養費立案後多久通知調解

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被告應當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實踐中,法院一般在五日內,電話通知被告到法院籤領原告的訴訟材料。撫養費糾紛等特定案件,法官在送達訴訟材料時,會一併徵詢被告的調解意見。若雙方均同意調解的,人民法院會通知具體時間與地點組織雙方進行當面調解。

調解遵循自願的原則,如果雙方都願意,由雙方各自提出調解方案,法院主持調解。在一方不願意調解或者調解不成的,法院在開庭後會擇日宣判。在法院判決之前,只要原、被告雙方自願達成調解意見,且調解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的,法院會按照雙方的意思,製作調解書。調解書與判決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調解需要注意什麼

遵循法定程序,做好調解準備工作:審理一起案件,必須要注重程序,程序公正才是真正的公正。如果程序出錯,當事人就會咬住法院不放鬆,程序違了法,案件就會審理不公,一個案子在程序上做得公正,對案件審理就會有很大幫助。當事人打官司,往往在針對對方當事人無有力證據時,或自己感覺法院有偏袒之嫌疑時,他就會對法院或有關法官有意見,法官做調解工作難度就增加了,特別是個別律師可能會當事人説法院程序如何違法。如果是這樣,調解工作就會失敗,不得不通過判決結案。

調解準備工作必須紮實,只有準備工作做得好,證據充分詳實,調解工作才能順利開展,特別一些需要評估、鑑定的案件,一定要及時做好這一基礎工作,才能給當事人一個公信力,信服感,使在當事人在調解工作中都無話可説,並對證據予以認可,這對案件審理工作幫助很大。如果不及時鑑定將錯過鑑定最佳時期,甚至造成無法鑑定的後果,會造成案件審理工作的被動。

三、法院調解後還能起訴嗎

人民調解委員會主持下達成的調解協議,當事人應當履行。經過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又反悔的,任何一方可以請求基層人民政府處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經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後,雙方當事人認為有必要的,可以自調解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請司法確認,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對調解協議進行審查,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的效力。

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有效,一方當事人拒絕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調解協議無效的,當事人可以通過人民調解方式變更原調解協議或者達成新的調解協議,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撫養費糾紛立案後,人民法院一般在五日內,電話通知被告到法院籤領原告的訴訟材料。撫養費糾紛一般立案後一個月內是可以進行調解的,在庭前調解的時候就需要注意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做好準備工作。若是調解後達不成一致的,可以再次申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