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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離婚了孩子怎麼辦“這是一個很現實的問題,尤其是對於那些有孩子而又想離婚的家庭來講,這同時又是不得不處理的問題。用法律術語講這就涉及到孩子撫養權的問題。那麼法律上對此是如何規定的呢?瞭解了法律的規定,我們就能知道夫妻在離婚後孩子應該怎麼辦了。

我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第2張

再根據《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條規定: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對於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隨母生活發生爭議的,應考慮子女本人的意見。

婚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了孩子怎麼辦 第3張

《婚姻法》第21條第2款規定:“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當父母不履行應當承擔的撫養義務時,需要撫養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可以要求義務人所在單位和有關部門進行調解。如果父母仍不承擔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對此類案件進行審理。

人民法院首先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作出判決。必要時,人民法院可以先行裁定,裁定義務人先行支付撫養費,以保障未成年和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的生活。義務人拒不履行支付撫養費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採取強制執行的措施,比如從義務人的工資中扣留其應當支付的撫養費。

要是家裏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孩子的話,那麼此時一方至少能撫養一個孩子。但如果只有一個孩子呢?此時孩子的撫養權往往雙方都想爭取,不過法律早有規定,會根據一定的標準或者説叫因素來對孩子的撫養權進行判決。要是你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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