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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雙方拒絕撫養權怎麼辦?

一、離婚後雙方拒絕撫養權怎麼辦?

離婚後雙方拒絕撫養權怎麼辦?

離婚時如何雙方都不要孩子,那麼就只能交給法院判決了,或者協議由撫養權歸一方所以,然後由一方的父母撫養,但是夫妻雙方需要支付孩子的撫養費。但是這樣做對孩子的成長很不利。如果協商不成,可以交由法院判決,雙方可以提交一些孩子交由對方撫養更有利於孩子健康成長的證據,法院會根據具體的情況結合法律的規定進行判決的。

二、離婚孩子判給誰

夫妻離婚孩子會判給誰呢?一般説來,離婚時,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也就是説,離婚怎麼判孩子,取決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

(二)對兩週歲以上的子女,一方有下列情形的可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它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育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母雙方撫養條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情形也可以作為法院判決撫養歸歸屬的一個參考條件。

(三)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

綜合上面所説的,父母離婚不代表着就會與孩子的關係消失,只要雙方在協商離婚時就要依法的協商孩子的撫養權,不管是都需要孩子還是不要孩子只要出現了爭議都可以利用訴訟的方式來解決人,從而法院會結合實際的情況出發來確定誰來撫養孩子。

標籤:離婚 撫養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