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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協議更改撫養費能修改嗎?

離婚協議更改撫養費能修改嗎?

一、離婚協議更改撫養費能修改嗎?

離婚協議定下的撫養費是可以修改的。夫妻離婚後,子女撫養費按協議數額支付不足以支付撫養支出時,可以調整或追加撫養費支付額度。

1、撫養子女的一方或者子女本人提出增加撫養費的要求。雙方可以先協商。但是在現實中,由於撫養子女的雙方已不具有配偶關係以及那種由愛到恨的感覺等諸多因素的縈繞,有時雙方很難就變更撫養費的數額達成一致。當然,如果雙方能夠心平氣和的對孩子撫養費問題協商一致是最好不過的了。

2、如果無法達成一致,也就只能通過訴訟途徑解決了。根據《婚姻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離婚後,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的,應另行起訴。”因此,如果雙方確實無法就變更後撫育費的問題達成一致的,可以訴請人民法院判決。

二、變更撫養費的具體情形

1、基於父母對子女的法定撫養義務,以及撫養費的數額以有利於子女的健康成長為原則,在原定的離婚協議或離婚判決確定的數額已明顯不夠時,子女當然有權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為此《婚姻法》規定,子女在必要時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請求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如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增加。

2、父母如果由於長期患病或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可申請較少撫養費。

3、無論要求增加還是減少撫養費,在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形消失時,對於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恢復按原定數額支付;對於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應當恢復給付。

即使簽訂了離婚協議,撫養費也是可以更改的,可以父母雙方提出也可以是撫養的子女提出,雙方可以先協商一下協商不成的只能到法院起訴,但是想要變更撫養費成功,一定要是正當的理由,法院會根據實際的情況對撫養費做出更改,減少或者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