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規定是什麼?
一、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規定是什麼?
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規定是並不屬於父母範圍之內的一個其他的人員,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擔任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的人。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法定監護人包括未成年人的法定監護人和精神病人的法定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
二、孩子的監護人必須是他的父母嗎?
監護是對未成年人和成年精神病人設定專人保護其利益,監督其行為,並且管理其財產的法律制度。法定監護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監護人範圍和順序的監護,一般可以由一人或多人擔任。民法通則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對子女享有親權,是當然的第一順位監護人。
當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沒有監護能力時,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父母單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會或村委會、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如果被監護人是成年精神病人,其法定監護人的範圍和順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親屬、關係密切的親屬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單位或住所地的居委會、村委會、民政部門。
法定監護人的順序有順序在前者優先於在後者擔任監護人的效力。但法定順序可以依監護人的協議而改變,前一順序監護人無監護能力或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有權從後一順序中擇優確定監護人。
現實生活當中,對於很多的年幼的孩子來説的話,他們認為父母對自己來進行一個撫養是理所當然的,實際上他們確實是不具有這樣的一種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所以需要由他人來進行一個監護,在這樣的監護之下,才能夠健康完整的生活下去。
-
變更子女撫養權需要哪些流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16條的規定,一方要求變更子女撫養關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變更:(1)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嚴重疾病或因傷殘無力繼續撫養子女的;(2)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盡撫養義務或有虐待子女...
-
農村判離婚得付孩子撫養費多少錢
一、農村判離婚得付孩子撫養費多少錢?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
主要監護人怎麼寫,都有哪些規定
在我國對監護人的責任和義務在法律中都較為明確,規定監護人必須對被監護人的相關法律行為進行保護。主要監護人就是我國的法定監護人證明。下面小編就主要監護人怎麼寫,都有哪些規定,這類問題為大家進行解答。一、法定主要監護人證明怎麼寫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
-
再婚子女怎樣才算獨生子女?
目前,在我國,獨生子女享有一定的待遇。但是,現實中會出現這樣的情況,再婚之後所生育的子女,此時將會產生獨生子女的認定問題。但是,如何能夠確定再婚子女就是獨生子女呢。這關係到子女及其兄弟姐妹的組成,深圳對於上一段婚姻是否生育子女的認定產生一定的影響。獨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