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審理婚內撫養費糾紛嗎
我們通常認為夫妻一方索取撫養費一定是離異之後才能索償的。但是,如果在婚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分開生活了,且沒有對未成年子女盡撫養責任,在未離異的前提下,另一方能否主張撫養費?近年來,婚內撫養費糾紛越來越多,小編整理了有關法律知識解決這一疑惑。
一、離婚不是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三條:“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父母雙方或者一方拒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未成年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請求支付撫養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父母的撫養義務不因夫妻雙方分居或離婚而免除和滅失,婚內索要撫養費應得到支持。
夫妻感情破裂一般都有一個漸變過程,有的夫妻在感情出現裂痕時,就會出現一方不盡撫養義務的情況。在夫妻雙方產生矛盾到最終離婚的過程中,有的夫妻會分居生活,有的雖仍共同生活,但彼此經濟獨立,這就為夫妻一方逃避撫育義務提供了便利條件,而這種不作為也直接影響了子女的健康成長。故離婚不是要求對方支付子女撫養費的前置條件。
撫養子女是父母法定應盡的義務,不管是婚內還是婚外、婚生子女抑或非婚生子女,父母的撫養義務是不變的,只要一方不履行該撫養義務,另一方完全有權利向其主張撫養費。
實踐中,有些人會辯稱雙方尚未離婚,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任何一方所取得的財產一般都是夫妻共同財產,一方因未盡撫養義務而間接增加的收入亦屬夫妻共同財產的範疇,故無須單獨支付撫養費。但是,如果簡單地以“夫妻共同財產”來對抗“婚內撫養費給付”,就等於縱容了不負責任的行為,一些人就會藉機逃避法律義務,甚至會以此作為強迫另一方同意離婚的法寶,使另一方被迫以違心地同意離婚為代價來換取對方支付的撫養費。夫妻雖未離婚,但目前的狀況屬於分居,經濟彼此獨立,孩子基於親權要求父親履行法定撫養義務,不應因父母婚姻關係存續與否而改變;因此,不能人為地將“父母離婚”作為子女向父母索要撫養費的前提條件。
綜上,不管夫妻有沒有離婚,他們撫養子女的責任義務都不會發生改變,法院在審理婚內撫養費糾紛時應支持索要撫養費的請求,這是出於對未成年子女合法權益的保護,它不應該以夫妻離婚為前置要件。更多關於撫養費糾紛疑惑請登錄本站網站諮詢專業律師。
-
留守兒童監護人職責是什麼
關愛留守兒童,是當下一個比較重要的課題。由於留守兒童缺乏父母的關愛,要是不好好引導的話,可能會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同時其合法利益也有可能得不到保障。因此需要為留守兒童設立監護人,那麼留守兒童監護人職責是什麼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具體瞭解。一、留守兒...
-
本人沒同意做監護人是否可以探望孩子?
首先需要父母雙方進行協商。畢竟,父母都應當為孩子的幸福着想,離婚不讓見孩子、不讓探望孩子可能會導致孩子缺乏父愛或母愛,疏遠了孩子與父親或母親的感情,對孩子的成長不利。如果父母可以坐下來對如何探望孩子的問題進行友好的協商,那麼不讓探望子女怎麼辦這樣的問...
-
再婚是變更子女撫養權的理由嗎?
當代當代社會離婚非常的常見,不少人在離婚之後會選擇再婚,其中有一部分人認為再婚是不是可以以此為理由來進行撫養權的爭取,但是事實上撫養權的爭取並不以再婚為條件變更子女的。在變更子女的撫養權的時候,需要有一定的法定條件和程序。男女雙方在離婚之後通常會另...
-
哪些情形下會被撤銷監護權
撤銷監護權的原因有:(一)實施嚴重損害被監護人身心健康的行為;(二)怠於履行監護職責,或者無法履行監護職責且拒絕將監護職責部分或者全部委託給他人,導致被監護人處於危困狀態;(三)實施嚴重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其他行為。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