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子女撫養

遺贈撫養協議的形式是怎樣的?

一、遺贈撫養協議的形式要求是什麼?

遺贈撫養協議的形式是怎樣的?

1、遺贈人和扶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協議條款完備,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

3、遺贈的財產屬遺贈人所有,產權明確無爭議;財產為特定的、不易滅失;

4、遺贈人的債權債務有明確的處理意見;

5、遺贈人有配偶並同居的,應以夫妻共同為一方簽訂協議;

6、扶養人有配偶的,必須徵得配偶的同意;

7、擔保人同意擔保的意思表示及擔保財產。

二、解除條件是怎樣?

1、雙方協商同意,致協議解除。

如果遺贈扶養協議當事人一方的情況發生變化 (包括遺贈人另有親屬扶養或扶養人喪失扶養能力),一方當事人有正當理由,可以要求雙方協商解除協議。

如系遺贈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應對扶養人已盡的義務在經濟上給予適當補償;如系扶養人提出解除協議的,遺贈人一般不給予扶養人經濟補償。

2、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

扶養人或集體組織與公民訂有遺贈扶養協議,扶養人或集體組織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遺贈的權利,其支付的供養費一般不予補償。

遺贈人無正當理由不履行,致協議解除的,則應償還扶養人或集體組織已支付的供養費用。

三、訂立遺贈扶養協議的注意事項是什麼?

1、扶養主體必須是法定繼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體組織。被扶養人可以與公民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也可以與集體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

2、內容應明確具體寫出遺贈扶養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

3、遺贈內容應寫明遺贈財產的名稱、數量、處所,並提供有效的證明文件。

4、扶養內容應寫明提供扶養具體內容、辦法和期限。

遺贈撫養協議,需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實、協商一致,協議條款完備,權利義務明確、具體、可行;遺贈人和扶養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贈的財產屬遺贈人所有,產權明確無爭議;財產為特定的、不易滅失。

在當代社會,我們國家對於相關的繼承方面所規定的問題,主要是集中在遺囑和法定繼承方面,但實際上我們國家也存在着遺贈撫養協議,這是雙方當事人關於撫養問題和財產繼承問題達成一致的情況之下所簽訂的。

標籤:協議 撫養 遺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