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與孩子分開兩年能爭取到撫養權嗎?
母親與孩子分開兩年能爭取到撫養權嗎?
通常是可以的,可依法爭取也可以協商爭取,一般孩子越小,判給母親的可能性越大,兩週歲以下,原則上判給母親,要是在孩子一週歲下起訴,在哺乳期間,基本會判給母親.要爭取孩子除了個人的收入之外,還有住房因素,另外對方的人品證據你可以提交法院,認為其不適合撫養孩子。
離婚時,女方為爭取子女的撫養權,可從以下3個方面準備證據:
(1)小孩的户籍證明或出生證明,小孩未滿兩週歲
(2)醫療機構出具的,女方已作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診斷證明
(3)子女長時間隨其生活,對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傾心關注的證明。
作為母親,以下情形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
第一、兩週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週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母親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母親;
第二、十週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十週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讓孩子更願意跟母親一起生活。當然讓孩子作這樣非此即彼的選擇未免有些殘酷的。
第三、對於兩週歲以上十週歲以下的孩子,母親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
1、母親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母親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4、在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於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如,有家庭暴力、有證據證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歸母親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母親。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母親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7、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並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另外,在有利於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准許。但是具體操作一定要科學合理,必須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離婚是我們在生活中常見的事情,而在離婚過程中主要的矛盾就是關於財產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撫養權問題,更多的人都會在孩子的撫養權問題上不肯妥協造成很多的矛盾。而母親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如果孩子年齡尚小几率就會大很多,要依法來進行爭取,保障雙方的利益不會受到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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