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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復婚收費規定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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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頒佈,《婚姻法》將廢止。

新婚姻法復婚收費規定是怎樣的?

隨着現代工作生活節奏的不斷加快和壓力日益增大,大多數夫妻在結婚後很快從蜜月期進入了財迷油鹽醬醋茶的平凡期,日常生活難免會有些磕磕碰碰,夫妻雙方一旦矛盾升級、互相置氣選擇離婚,也許就是一下子衝動的結果,待到雙方冷靜下來,考慮到夫妻多年感情、孩子拋舍不下等因素,有些夫妻最終決定復婚,那麼,《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復婚收費規定是怎樣的呢?

一、復婚收費情況

辦復婚手續是不收取費用的,即使收費也只收取辦證工本費,過去是十元之內,現在此費用免收了。

從2015年起,全國各地各省市區陸續停止收取婚姻登記證書工本費。在各婚姻登記處依法辦理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包括補領婚姻登記證)均為免費對象。這就意味着原先9元的結婚證將正式步入零元時代。

二、復婚的相關規定

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復夫妻關係的,應當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復婚登記。

根據《民法典》規定: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第一千零四十八條  直系血親或者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第一千零五十條  登記結婚後,按照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以成為男方家庭的成員,男方可以成為女方家庭的成員。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無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

(三)未到法定婚齡。

綜上所述,關於《民法典》復婚收費規定的問題,按照我國婚姻登記收費的相關規定和具體實際,在二零一五年之前,全國大部分地區的民政部門會在男女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時收取十元左右的結婚證工本費,隨着行政事業單位收費制度的改革,二零一五年以後,這項費用就全部免除了,現在所有的男女結婚登記不論是新婚還是復婚都不收取任何費用。

標籤:新婚姻法 復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