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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離婚後再婚

再婚1.15W

一、法院判決離婚後再婚需要哪些手續

法院判決離婚後再婚

首先,再婚除了復婚需要帶離婚證,其他需要提交的證件如下: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複印)。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現場填寫)。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現場照相,不過得交納一定費用)。

二、離婚後再婚登記的程序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結婚到民政部門,現在一般都在縣級行政服務中心的民政窗口

年齡:男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

①申請:取男女雙方各自的身份證原件(臨時身份證)、户口本原件(户藉證明/集體户口頁)、三張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離過婚的請帶上離婚證或判決書;軍人持《軍官證》或《士兵證》、部隊團以上政治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的婚姻登記辦公大廳,雙方親自到場遞交上述手續

③審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證,看身份證是否過期,照片是否與當事人相同

④登記:問雙方是否自願,交納登記費9元,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⑤發證:辦理登記手續後,相關登記手續存檔,當場發給雙方結婚證書,正式宣告締結夫妻關係,法律對雙方當事人的婚姻關係予以確認

三、有關結婚登記的其他問題

1、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2、收費標準:國內結婚登記結婚證每對9元。

提供婚檢,但屬於自願選擇。婚前檢查大約100元左右,很多地區也免費做的。

一般還是得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看,對於離婚後再婚的問題,首先需要帶上離婚證,其次要向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再婚,然後準備好相關的資料,比如居民身份證和當事人的一些寸照以及需要沒有血緣關係的簽字聲明等,以上的內容是本站的小編就法院判決離婚後再婚的問題為大家作的解答,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