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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錄音遺囑有法律效力嗎

一般來説,錄音遺囑指的是通過錄像磁帶、錄音或者是光磁存儲材料這一類型的方式來作為載體記載遺囑人所留遺囑內容的一種遺囑形式。

那麼在什麼樣的情況下面,錄音遺囑才會劇透相應的法律效應呢?

1、錄音遺囑必須是相關的遺囑人自己親自進行製作的,並且親口敍述這一份遺囑裏面的全部遺囑內容;

2、在進行相應的錄音遺囑的時候現場必須請兩個或者是兩個以上的見證人進行見證。

3、在遺囑人開始錄音的時候,相關的遺囑人和兩個及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必須要分別對於自己的姓名、年齡、年紀、所在地區、從屬職業、現在所屬的工作單位以及現在的家庭住址等等這一些情況進行説明;

4、相關的遺囑人必須要説清楚自己製作這個錄音遺囑時候的具體時間(年 月 日)以及自己現在所在的具體地址;

5、在遺囑人制作完成了相應的錄音遺囑之後,相應的錄音遺囑應該被密封保存,並且遺囑人和見證人都要在在這份錄音遺囑封面上面進行簽名,並且註明具體時間(年 月日)。在這之後,在經由遺囑人或者是相關的見證人進行保管;

6、在相關的繼承開始的時候,應該由相關的遺產見證人和遺產繼承人親自到場,並且對於錄音遺囑的封皮的完好程度進行檢驗。

只有上文説的情況的錄音遺囑此啊據有相關的法律效應。

那麼我們在現實生活裏面所遇到的錄音遺囑容易被他人模仿、偽造或者是剪輯的情況,是為什麼會出現的呢?

1、在我國現有的《繼承法》裏面的第17條第4款的法律法規的規定裏面對於在現場進行見證的內容和見證的程序還沒有十分明確的規定,在相關的《繼承法意見》裏面也沒有進行明確的規定。也就是説,在司法實踐的時候錄音遺囑這一類的遺囑形式操作難度很高,而相應的見證人的所起到的見證作用也非常難以實現。

2、在遺囑人錄音遺囑的時候錄音設備和進行錄製的磁帶質量的是否完好、遺囑人自身的發音以及錄製遺囑的磁帶可以放置時間的長短,都會對於錄音磁帶的音質產生影響,進而會導致在使用錄音遺囑的時候,遺囑人所錄製的遺囑內容很難被他人聽清或很難進行辨別,進而引起繼承人們的爭訟,影響這一份錄音遺囑的執行。

所以遺囑人在製作相應的錄音遺囑的時候,應該嚴格的按照我國的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錄製,符合現代法律所要求的一些要件,避免因為缺失相關的要件從而導致這一份錄音遺囑在法律上面被視作為無效遺囑。

當然,在可以選擇的前提下面,最好還是選擇通過其他的方式來留下遺囑,以確保留下遺囑的當事人的意願可以被更好進行解讀。因為,錄音遺囑在司法程序裏面能夠被完整解讀的要求是非常的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