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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頻錄像遺囑的法律效力有嗎?

一、視頻錄像遺囑的法律效力有嗎?

視頻錄像遺囑的法律效力有嗎?

錄音遺囑是遺囑的形式之一,只要錄音遺囑符合法律相關規定,是有效的,具有法律效力。  

根據《民典法》(於2021年1月1日實施)的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二、錄音遺囑公證的程序是怎麼樣的?

1、申請

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

2、受理

對於屬於本公證處管轄,並符合前條規定的申請,公證處應當受理。

3、審查

公證處應當按照《公證程序規則》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進行審查,並着重審查遺囑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有無受脅迫或者受欺騙等情況。

4、出具公證書

公證遺囑生效後,與繼承權益相關的人員有確鑿證據證明公證遺囑部分違法的,公證處應當予以調查核實;經調查核實,公證遺囑部分內容確屬違法的,公證處應當撤銷對公證遺囑中違法部分的公證證明。

三、繼承人哪些情形會喪失繼承權?

《民典法》(於2021年1月1日實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條 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

(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

(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

(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

(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

(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回遺囑,情節嚴重。

繼承人有前款第三項至第五項行為,確有悔改表現,被繼承人表示寬恕或者事後在遺囑中將其列為繼承人的,該繼承人不喪失繼承權。

受遺贈人有本條第一款規定行為的,喪失受遺贈權。

綜合上面所説的,視頻錄像也是屬於處理自己遺產分配的一種方式,但前提也是要有合法的證明材料,而且還需要有見證人的存在才可以進行辦理,只要見證人與繼承者雙方有任何的關係,那麼這份遺囑都是無效的,所以,在處理時就要諮詢清楚,從而才能保障自己和繼承者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