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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繼承中的繼承人順序

法定繼承中的繼承人順序

繼承其實也就是死者死後的財產等物按會照遺囑或者法律上的規定轉移到相應的人手裏。在現實生活中,其實有很多關於繼承方面的糾紛,主要是針對於繼承的順序而言的。那麼下面,就由本站小編為大家整理出關於法定繼承中的繼承人順序的詳細內容。

我國的繼承分遺囑繼承和法定繼承兩種。遺囑繼承就是根據被繼承人生前所立的遺囑來處理他所遺留的財產。而法定繼承則是按照法律規定的繼承人的範圍和分配辦法對遺產進行繼承,這種繼承是按照法律規定的先後順序來進行的。

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主要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血緣關係和婚姻關係的親疏遠近和法定的相互撫養義務來確定的。我國《民法典》規定,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為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或者第一順序的繼承人全部放棄繼承權或者喪失了繼承權時,再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在同一順序的繼承人中,沒有先後順序,一般情況下都均等的分割遺產。

別外,喪偶的兒媳與公婆,喪偶的女婿與岳父母之間沒有血緣關係,也沒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但是有不少喪偶兒媳和喪偶女婿對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盡了撫養義務,這種道德風尚是十分可貴的。因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條還規定:“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由此可見,是否盡了贍養義務是喪偶兒媳或者喪偶女婿能繼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遺產的前提條件。只要符合這一條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響,他們繼承的遺產也不影響其子女代位繼承的權利。

綜上可知,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主要是根據繼承人與被繼承人血緣關係和婚姻關係的親疏遠近和法定的相互撫養義務來確定的,一般來説配偶、子女、父母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如果您還需要了解關於繼承方面的程序或者相關手續的內容,您可以在本站的知識欄目進行查詢或者向在線的專業律師進行提問,我們的專業律師會盡快的回覆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