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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產繼承權原則有哪些內容

財產繼承權原則有哪些內容

公民在去世之後,對於其生前合法所有的財產,此時就會轉化為他的遺產,然後由其合法繼承人來繼承。也就是説合法繼承人享有財產繼承權,而在繼承遺產的時候還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才行。那法律中規定的財產繼承權原則有哪些內容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保護公民合法財產繼承權的原則

保護公民私有財產繼承權的原則主要有以下表現:

第一,凡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均為遺產,全得由其繼承人繼承。

第二,繼承人的繼承權不得非法剝奪或限制。

第三,繼承權為絕對權,任何人都負有不得侵害的義務

二、繼承權平等原則

(一) 繼承權男女平等;

(二) 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繼承權平等;

(三) 在遺囑繼承和遺贈中保護老、幼、殘疾人的利益。

依《繼承法》規定,被繼承人以遺囑處分其財產時,遺囑中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額。

(四) 遺產分割不能侵害未出生人的利益

按照《繼承法》的要求,在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以保護被繼承人死亡後出生的子女和利益。

(五) 承認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

我國《繼承法》中特別規定了遺贈扶養協議。公民可以與無法定扶養義務的自然人或集體所有制組織簽訂遺贈扶養協議,以保障受扶養人的生養死葬。

三、互諒互讓、團結和睦原則

(一)繼承人的繼承權受法律的平等保護;

(二)法定繼承人有平等的繼承權;

(三)繼承人協商處理繼承問題。

四、權利義務一致的原則

我國《繼承法》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説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説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説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關於財產繼承權原則的內容,本站小編已經在上文中做出了總結,各位可以參考瞭解一下。而要是在分割遺產的時候產生了糾紛的話,此時可以委託我們本站網站的專業律師來幫助你進行處理,有專業律師介入,才能讓糾紛得到更好的解決,切實保障你的合法權益。

標籤:財產 繼承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