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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財產不能做公證遺囑?

一、哪些財產不能做公證遺囑?

哪些財產不能做公證遺囑?

遺囑處分的財產必須是有處分權的財產,有爭議的財產比如房產公證肯定不會通過,但是如抄果是一些沒辦法直接發現的有爭議的財產,那麼遺囑無效,無論公證與否。因為遺囑沒有經過公證,所以相關部門及公證處不能直接認定.遺囑公證要在立遺囑人在世時辦理,去世後就不能辦理.但可以拿遺囑去做司法鑑定,鑑定遺囑的真實性,先去公證處拿繼承需要的人事調查的材料,然後按要求所有繼承人一起到公證處辦理.如果所有繼承人都認可並同意遺囑的內容zd,那可以按遺囑內容辦理,如果有繼承人不同意的話,那就不能按遺囑內容辦理,如果對遺囑內容及繼承的份額有糾紛,可以到法院提起訴訟

所謂公證遺囑,是指遺囑人生前訂立並經公證機關公證的遺囑。遺囑人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法律規定的方式對其遺產或其他事務作出個人處分,並於遺囑人死亡時發生效力,這種處分行為就是遺囑。遺囑人訂立遺囑的方式有自書遺囑、代書遺囑、口頭遺囑、公證遺囑等,其中以公證遺囑的證明力最高。

二、遺囑公證注意事項

1、辦理遺囑公證,遺囑人應當親自到公證處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辦。

2、立遺囑人應神智清晰,能真實地表達自己的意思,無受脅迫或受欺騙等情況。

3、原來已在公證處辦過遺囑公證的,現要變更或撤銷原遺囑公證的,應當提交原來的遺囑公證書併到原公證處辦理。

4、立遺囑人死亡後,遺囑繼承人應當持遺囑公證書、死者死亡證明,及本人身份證件來本處辦理繼承權公證。如遺囑受益人不在法定繼承人範圍的,為受遺贈人。則受遺贈人必須在知道受遺贈後二月內來本處辦理接受遺贈的聲明書公證。

對於遺囑公證的具體程序和要求就是以上這些,對於相關事項的處理和認定,應當嚴格按照法律上規定的程序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遺囑在進行公證時,需要對相關條款的合法性進行認定,特別是財產所有權的歸屬要進行確定。

標籤:財產 遺囑 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