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原持有人去世了怎麼辦?
遺產繼承1.55W
律師解析:一、房產證原持有人去世了怎麼辦
房屋所有人去世後,由房屋繼承人辦理房屋過户,繼承人需要先繳納契税,然後憑完税憑證等材料,辦理過户登記。
納税人應當自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徵收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並在契税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税款。
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需要哪些材料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需要的材料有: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併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税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房屋所有人去世後,由房屋繼承人辦理房屋過户,繼承人需要先繳納契税,然後憑完税憑證等材料,辦理過户登記。
納税人應當自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徵收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並在契税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税款。
二、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需要哪些材料
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需要的材料有:
(一)不動產權屬證書;
(二)買賣、互換、贈與合同;
(三)繼承或者受遺贈的材料;
(四)分割、合併協議;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六)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門的批准文件;
(七)相關税費繳納憑證;
(八)其他必要材料。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因繼承、受遺贈取得不動產,當事人申請登記的,應當提交死亡證明材料、遺囑或者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以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經公證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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