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是什麼
遺囑公證的辦理條件如下:
(一)遺囑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遺囑人在立遺囑時必須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維意識能力或語言表達能力,能夠清楚表達自己的真實意思。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二)遺囑人的意思表示真實。遺囑的內容必須是遺囑人自己真實意願的表達,不存在遺囑人受脅迫、欺騙的情況,遺囑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沒有法律效力。
(三)遺囑的內容和形式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遺囑的內容和形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及其他相關法律的規定,不能與之相牴觸。
(四)遺囑人處分的財產必須是其個人合法財產。遺囑人的財產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份額的個人財產,處分超出個人份額的遺囑內容部分,該部分內容無效。
(五)遺囑人申辦遺囑公證應當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不能委託他人辦理。
二、辦理遺囑公證應注意哪些問題?
1、遺囑人應向遺囑行為發生地或住所地的公證處申請辦理遺囑公證。
2、遺囑是遺囑人處分自己財產和死後事務的意思表示,只能由本人親自辦理,不得由他人代理,如遺囑人因特殊原因(年老體衰、行動不便或住院等)不能到公證處辦理的,公證員可以到其住所地辦理公證。
3、遺囑人要有行為能力,無行為能力或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辦理。
4、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5、遺囑人設立的遺囑內容要真實、合法(如所處分的財產是否為個人所有,是否給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了必要的份額)。
6、立遺囑人在遺囑生效前可以變更、撤消遺囑。
7、立遺囑人可以在遺囑中指定遺囑執行人。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繼承人、受遺贈人、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不能作遺囑執行人。
無論是什麼形式的遺囑,其實最後當事人都是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辦理公證手續,但要是本身就是公證遺囑的話,那就是必須要辦理的,否則的話遺囑就無法生效。當然,在辦理遺囑公證的時候,除了有一些條件要求外,同時也有需要注意的問題,各位可以從上文中進行了解。
-
股東死亡家人不繼承怎麼註銷?
律師解析:股東死亡家人不繼承的,要按實際情況來解決。沒有另外約定的情況下,如果股東死亡家人不繼承其股權,可以通過協商或評估確定該股東股權價格,由其他股東受讓該股權或讓公司收購該股權。繼承人取得股權轉讓款,而不是註銷股權。如果章程有約定,自然人股東死亡後股...
-
第二順位能否代位繼承?
律師解析:第二順位可以依法代位繼承。可以代位繼承的情形有:1、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2、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
-
同居財產怎樣解決同居人死亡另一方可以繼承
律師解析:雙方對同居期間財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約定解決,沒有約定的按照一般共有財產解決。同居關係中一方死亡另一方不能繼承死者遺產,因為只有合法的夫妻關係才有相互繼承遺產的權利,同居關係顯然不具備這個條件。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
-
廣州繼承權糾紛委託律師收費標準?
律師解析:律師費用一般根據具體情況判斷:1、無財產爭議案件:根據案件性質、複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2、涉及財產類的收費,一般是一萬元以下,收取1000元-2000元,超過一萬元不到十萬元的部分,按照5%-6%計算;超過十萬不到一百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