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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立代書遺囑注意事項有哪些

一、訂立代書遺囑注意事項有哪些?

訂立代書遺囑注意事項有哪些

1、代書遺囑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見證人的見證必須是全程見證、同時見證。即見證人必須從始至終一直在場,並且同時在場,不能先後見證。

3、見證人必須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無行為能力人和限制行為能力人不能作為見證人。

4、見證人不能是與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比如親戚、朋友、債權人、債務人等。

5、代書遺囑必須由見證人之一代書,最好採用親筆書寫,不要採用電腦打印的方式。

6、立遺囑人必須親筆簽字,最好籤字後再摁自己的指印。

7、代書遺囑應當註明日期。

8、代書遺囑形式一般適用於遺囑人不會用文字表達處分財產的真實意思或者因某種原因不能親筆書寫遺囑的情況。

二、關於代書遺囑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條 【遺囑見證人資格的限制性規定】下列人員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

(二)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 【必留份】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

三、哪些遺囑是無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條 【遺囑的實質要件】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

偽造的遺囑無效。

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

代書遺囑是比較常見的立遺囑的方式,司法實踐中有部分老人不會寫字或者不清楚遺囑的格式的話,都可以讓他人代寫遺囑,關鍵是找的代寫人和見證人,一定要符合法律規定。

標籤:代書 遺囑 訂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