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死亡起訴繼承人法律依據是?
一、債務人死亡可以起訴部分繼承人嗎?
債務人去世的情況下,債權人可以起訴債務人的法定繼承人要求清償債務,因為根據我國的《民法典》規定,繼承人應當在繼承遺產之前,要在遺產範圍內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如果遺產分割完畢,則應當在他們繼承遺產的範圍內按比例清償債務;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被繼承人税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條 【清償被繼承人税款、債務優先於執行遺贈的原則】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
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二、欠款人死亡了怎麼辦?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有相關的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繳納税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因此,即便是欠款人死亡了,只要債務人的遺產足夠償還,債款仍然可以要回來的。
欠債還錢本身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如果此時屬於非法債務,由於不受法律的保護,因此產生糾紛的話,可能就不能得到保護,那麼要主張這個債可能就會比較困難。而在債務人死亡的情況下,其合法債務也不會説隨之消滅,此時可以用債務人的遺產來先行還債。
在實踐中,借款人死亡債務卻未清,債權人起訴繼承人償還債務應從保護債權人的債權立場出發及雙方之間的厲害關係進行分析。如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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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規定遺囑可以剝奪繼承人的繼承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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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喪失的情形都有哪些?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