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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分家協議書該咋寫?

農村分家協議書該咋寫?
律師解析:農村的分家協議不同於傳統的析產,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往往包括析產、贈與、贍養等多項內容,因為分家的情況較複雜,必須全體家庭成員一致同意並簽名。協議書基本內容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立約人的基本情況與信息;
(二)分家的理由、原因和目的;
(三)分割家庭共有財產的合意以及對原家庭債務清償的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條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