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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遺產繼承要交税嗎?

土地遺產繼承要交税嗎?

一、土地遺產繼承要交税嗎?

土地遺產繼承不要交税,我國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沒有規定對於遺產繼承收取遺產税,但是遺產税的徵收與否正在討論之中,可能在不久的將來會有相應的規定出台,但是目前是不徵收的。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繼承土地、房屋權屬有關契税問題的批覆》之規定,法定繼承人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徵契税,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權屬的,屬於贈與行為,應徵收契税。售後公房(根據94方案購買例外)是產權人的合法私有財產,屬於遺產繼承的範圍。

以下情形的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據遺囑繼承父親售後公房的,是不需要徵收契税的。

二、法院判決的繼承過户要交税費嗎

需要交税。只是過户的意願不一樣。一個是強制性的過户。一個是自願性的過户。

根據我國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房屋出賣人依法應當繳納營業税、個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而房屋買受人依法應當繳納契税、印花税等。儘管《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税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三條規定,“負有納税義務的單位或個人必須依照規定履行納税義務、繳納税款,其簽訂的合同與税收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一律無效。”

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屆時與《民法典》相沖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佈替換。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我們國家對於繼承的税收方面所作出的規定,目前為止是不需要進行繳納的。對於被繼承人自己創作發明或者是參與創造,以及明確歸屬於本人所擁有的著作權專利權,是不需要繳納一些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