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婚姻家庭 > 遺產繼承

根據房改房繼承相關規定可以放棄繼承權嗎?

一、根據房改房繼承相關規定可以放棄繼承權嗎?

根據房改房繼承相關規定可以放棄繼承權嗎?

根據房改房繼承相關規定可以放棄繼承權,繼承房產產權的問題,是以死者沒有遺囑為前提的,必要條件是直系親屬才能有權利分享繼承權。所以,在繼承產權之前一定要先確定可同時享有該物業產權的人數,並提供有效的證明。先要去辦理公證,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被繼承人死亡證明、該套房屋的產權證明或其他憑證、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證明被繼承人與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係的證明文件、繼承人的身份證件和其他公證處要求提供的文件。有遺囑的繼承權公證比後者需要多提供一份已經被公證過的遺囑。繼承權公證費按照受益額,也就是繼承人所繼承房屋經過專業部門評估後的評估價值的來收取。

二、房改房繼承的流程

1、辦理完繼承權的公證,就可以帶着繼承權公證書的原件、繼承過户的申請書(房地產交易中心有規範的格式)、繼承人的身份證明、房地產權證原件、房屋平面圖及地籍圖原件,以前購房時候的契税完税證和契税完税貼花、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到房地產中心進行房地產繼承的登記了。

2、因為繼承房產涉及到了税收的問題,房地產中心要求繼承人必須到被認可的專業房地產評估機構進行房產價值的評估。評估費的收取,國家有專門的標準,使用的差額定率累進來計費。這和繳納個人所得税時候採用的累進税率原理很類似,也就是按照房地產價格總額大小劃分費率檔次,分檔計算各檔的收費,各檔收費額累計之和為收費總額。辦理繼承登記的時候,還需要繳納一些費用。包括登記費、權證印花税、繼承房屋評估價百分比的合同印花税。

與普通的房屋一樣,房改房的所有者離世之後,若是子女不想繼承房屋等屬於父母生前的財產,那麼在父母離世之後可以做出不想繼承遺產的聲明。對於那些沒有明確繼承與否的情形,一律按照其有繼承意願來處理。只有在第一順位的繼承人已經放棄了財產的繼承權之後,下一順位繼承人才有繼承遺產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