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有繼承權嗎,同居是否有繼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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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之間建立的同居關係,在法律上面是不受保護的,對雙方來講此時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也是比較大的。但有的人確認為他們是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在一起的,那麼相互之前就有繼承權。那到底同居有繼承權嗎?以下是詳細介紹。
一、長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繼承權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進行。法定繼承人包括第一順位繼承人和第二順位繼承人。第一順位繼承人指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定的配偶。即合法的配偶,雖男女以夫妻名義長期的生活在一起,但是沒有結婚等級證書,屬於同居關係,不是法律上的婚姻。
長期生活在一起的男女同居有繼承權嗎?根據法律的規定是沒有繼承權的,但是具有特殊情況的除外。
根據法律的規定未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前,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可按事實婚姻處理,那麼,在一方死亡之後,另一方可以配偶身份按民法典有關規定享有繼承財產的權利。
末按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如果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瞥理條例)公佈實施以後,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並補辦了結婚登記的,在一方死亡後,另—方即可以配偶身份享有繼承權。
如果尚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對男女雙方間的關係只能按同居關係處理,一方死亡後,另一方不得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但是,若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二、沒有結婚登記證是否有繼承權?
沒有結婚登記證是否有繼承權?依上所述,法定繼承人,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做出了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配偶指的是法律上的配偶,即經過合法的婚姻登記的配偶。但是,《民法典》同時也規定: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根據法律的規定,沒有結婚證即使形成家庭,也是沒有繼承權的。但還是一方對另一方進行長期的照顧,支撐着家庭,解決家庭生活來源,或者一直撫養繼承人,依據法律的規定也可以適當的分給一些遺產。以上只是對同居是否有繼承權,沒有結婚證是否有繼承權進行了簡要的概述,法律上有明確的法定繼承,但是生活中有各種各樣的情況,為了維護弱勢羣體一方,不妨您諮詢婚姻家庭律師,幫助您出謀劃策,解決糾結。
現實中,男女同居有繼承權嗎?這要區分情況進行分析。對於同居的男女之間是一定沒有繼承權的,這點在我國相關法律中規定的是很清楚的。但若男女之間構成了事實婚姻的話,則相互還是有繼承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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