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遺囑的程序是什麼?
一、繼承遺囑的程序是什麼?
父母可在晚年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子女繼承,或者在晚年將自己名下的房產贈予子女並辦理過户手續,將銀行存款轉交子女保管。無子女家庭,夫妻之間可相互辦理公證遺囑,將遺產留給對方,或者身體不好的一方提前將房產過户至身體健康一方的名下,共同持有銀行卡並共同設置取款密碼。所有繼承人到公證處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放棄繼承的需要發表放棄繼承權聲明。公證處經審核材料並經調查證明情況屬實的,為繼承人出具繼承權公證書。繼承人就可以憑藉公證書到相關部門辦理繼承過户的手續了。
二、申請辦理遺囑繼承公證注意事項
(一)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後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二)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三)對於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民法典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係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於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四)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
(五)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2、遺囑繼承人先於立遺囑人死亡的;
3、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4、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
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六)遺囑繼承權公證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未保留上述繼承人遺產份額的,處理遺產時,應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所剩餘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繼承人的原則處理;
(七)在有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應當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確定是否適用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的規定。
在訂立了遺囑後也是需要按照遺囑規定的內容去執行,那麼在訂立遺囑時也是需要當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並且在自願的情況下訂立的,同時在遺囑中也是需要將自己的財產進行分配,如果在訂立的遺囑中有任何的違法行為後該遺囑也是不具備任何的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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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繼承有時效嗎?
律師解析:繼承權是一項重要的民事權利,是繼承人依法享有的、能夠無償取得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從根本上説,它是一種財產權利,但是又具有鮮明的身份特點,因此,它不同於一般的財產權或人身權。在繼承權受到侵害時,合法繼承人可行使繼承恢復請求權。遺產繼承沒有時間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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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權喪失的情形都有哪些?
律師解析:根據我國《民法典》的規定,繼承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喪失繼承權:(一)故意殺害被繼承人;(二)為爭奪遺產而殺害其他繼承人;(三)遺棄被繼承人,或者虐待被繼承人情節嚴重;(四)偽造、篡改、隱匿或者銷燬遺囑,情節嚴重;(五)以欺詐、脅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礙被繼承人設立、變更或者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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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離婚繼子女是否有繼承權?
律師解析:二婚,離婚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有無繼承權取決於彼此是否形成了扶養關係。如果繼父母和繼子女之間存在撫養關係,那麼繼子女由繼承權反之則沒有繼承權。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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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能具備哪些條件
律師解析:一份真實有效的自書遺囑需要具備以下條件:1、立遺囑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遺囑內容是立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3、遺囑不得取消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的繼承權。4、遺囑中所處分的財產須為遺囑人的個人財產。5、遺囑須不違反社會公...